发布者: 青岛军贤建筑防水公司: 发布日期:2020-03-15 09:32
建筑渗漏已成为除建筑结构安全外影响建筑质量的第二大问题,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最多的工程项目。
我国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3-2012将防水分为两个等级:Ⅰ级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Ⅱ级适用于一般建筑。
在2004年的规范中,要求防水层耐用年限最长的也只有25年,这与建筑物的寿命远远不相匹配。而目前,我国防水工程普遍执行的是5年保修期。
表面上看,这对防水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一定要求,而实际上,5年之内什么时间漏、每年漏几次都没限制,等于渗漏合法化,因为保修不是保证不漏。从众多案例来看,防水已成建筑物的“短板”,除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外,还严重制约建筑物的生命周期。
因此,强化混凝土结构主体自防水,是目前解决防水工程困境的唯一出路。
目前,地下工程防水体系主要由混凝土结构主体自防水和其他防水层防水两部分构成。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要求,结构主体自防水应当是地下防水工作的基础,其他防水层则处于附属性地位。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结构自防水‘悄然隐身’,附着在结构外面的其他防水层 ‘喧宾夺主’,结构主体自防水的重要性被忽略了。
”对防水施工有着多年研究的青岛军贤建筑解总深有感触,建筑结构自防水做得好,其他防水层在此基础上就是锦上添花;结构自防水差,结构质量就可能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一旦渗漏,外部防水层就成了替罪羔羊。